2008年6月11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十二版:援手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方向很重”可否退车?

  问 答
  [关键词]——退车
  “方向很重”可否退车?

    我在车行工作。最近,有个客户在我公司买了一辆新车,行驶了5000公里左右时他觉得车子的方向很重,但是他不让我们检查和维修,只有一个条件——退车。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是否达到了退车的条件?读者:凌先生
    京衡律师集团事务所孔夏雨律师回答:关于技术方面,我向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进行了咨询。我国对于汽车质量有较完备的标准,例如操控系统就有GB/6323.2-94《汽车操纵稳定性试验方法转向瞬态响应试验标准》等。
    基于此,我觉得,方向轻重与否属于个人感觉,不能作为客观存在的方向系统状态。从法律角度看,关键还在于方向系统的质量是否合格。如果合同约定或厂家承诺的标准高于国家标准,则可以按照该标准确定。我建议你公司先和客户协商后续服务问题,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委托具有司法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鉴定车辆的方向系统是否合格。
    退车在法律上属于解除合同范畴,因为根据《合同法》第97条之规定,解除合同的后果就是: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财产恢复原状。但解除合同的前提是违约方的违约程度很严重,达到根本违约,以至于合同目的(购车的目的是使用)不能实现。如果购车合同没有约定退车的情况,由于我国目前对汽车“三包”没有具体法律规定,我省处理该类纠纷的法律依据为《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早在2000年3月,浙江省工商局就将轿车列入“三包”范围内,确定其“三包”期为1年或1.5万公里里程内。
  由于你并没有讲到具体车型,我认为,如果汽车方向器存在质量问题且在“三包”期内的,销售商应该负有更换或维修方向系统的义务。